——以上为友情推广内容展示——各位农户:

您们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支持,现我县正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年2月10日前按以下要求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等相关资料交村委会。

一、已办理土地登记领取了土地使用证的,请您将申请登记权利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交村委会,或者申请人身份材料、土地使用证原件到村委会进行登记。

二、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请您将有关宅基地权属证明文件(包括合法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复印件交村委会,以便为您办理土地登记、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

祝您新年大吉、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来源:兴国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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