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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疫情期间群众外出工作,保证健康安全出行,现就健康证明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目前在澄城工作、生活、居住需要出澄的人员。
二、审批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在村委会、社区、工作单位领取制式健康证明,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2、村、社区、单位核实。申请人居住地在村组的,由村两委会对健康证明核实盖章;居住地在小区的,由所在社区对健康证明核实盖章;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单位对健康证明核实盖章。
3、辖区镇(办)卫生院检测。由辖区卫生院免费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史、症状观察(有无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等,无异常后盖章。
4、镇(办)审核。申请人持村或社区或单位和乡镇卫生院核实盖章的健康证明到镇(办)进行审核盖章。赴省内人员镇(办)审核盖章即可办理。
5、县疫情防控组审批。赴外省人员需到县疫情防控组审批,健康证明有效期自开具之日起7日内有效。(县疫情防控组联系-)
三、有关要求
1、申请人对审批流程中所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各级各方面要对审核审批内容严格把关,逐项认真核对核实,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赴省外人员的解释服务工作。
3、对审核审批把关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4、健康证明仅供申报人出澄使用,出澄后的健康状况接受当地管理。
5、健康证明从本通告公布后开始办理,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为止。
澄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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