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和社会公平。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普通高等教育的资助体系。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构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屏障。
我县各级各类学校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以申请的资助政策有哪些呢?
1.学前教育实行“一免一补”政策
“一免”是对学前一年在园幼儿免除保教费。
“一补”是对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和中、小班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学年元。
2.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
“两免”是对小学和初中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
“一补”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从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资助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生元、初中生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小学每生每学年元,初中每生每学年元)。
3.高中教育实行“一免一助”政策
“一免”对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
“一助”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发放国家助学金(不含补习生),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1元,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元,建档立卡学生享受特困标准。
4.中职教育实行“一免一助”政策
“一免”是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在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
“一助”是对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发放元国家助学金;同时对陕西省户籍新入学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中职学生,由就读学校一次性发放扶贫助学补助元。
5.高等教育实行“一贷一补”政策
“一贷”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每年8月份可在户籍所在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财政全额贴息)。专、本科学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元,研究生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元。
“一补”是对陕西省户籍新入学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高职学生一次性发放扶贫助学补助元,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委托银行直接打款。
大学新生还可以享受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自愿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生,评选时优先考虑建档立卡学生。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用。
高等教育院校可以申请到哪些资助政策?
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且当年未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通过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2、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3、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各高校制定。
4、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0元。
5、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元。
6、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元,可分设2-3档。
7、师范生公费教育
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向所在院校咨询相关政策。
8、基层就业国家资助
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9、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校学生(含新生),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高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元。
澄城县各学段助学金(生活补助)申请指南
1、各学段助学金(生活补助)资助对象必须在所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注册正式学籍(园籍)且在学籍(园籍)所在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学生(幼儿)。
2、各学段助学金(生活补助)几类不予资助的情况: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在无证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不予资助;在园幼儿年龄不足的不予资助(年8月31日前出生);小班和中班非建档立卡幼儿不予资助;学校自主招收的借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在资助范围;高中补习生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享受国家资助;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3、建档立卡学生助学金(生活补助)由学生就读的学校(幼儿园)负责资助,本县户籍的建档立卡学生在县域外学校就读,其助学金(生活补助)的发放请联系当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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