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告(第7号)
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社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1.各社区小区解除封闭式管理,保留一个进出通道,设置疫情咨询服务点,实行出入证管理制度。
2.本小区人员测量体温亮证出入。小区常住人员由所在小区物业(没有物业的由包联部门单位)办理居住出入证明,小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持居住出入证明或所在一级部门单位工作证明出入。
3.在外业主返回和外来人员进入小区要主动报告、接受核查甄别、测量体温、备案登记。从湖北、浙江温州、河南南阳、国家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澄来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和首问负责原则,由所在镇(办)、社区落实相关隔离措施;县外返澄来澄人员持原居住地镇村、社区、单位证明(是否有接触史和旅居史,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是否体征检查正常或有核酸检测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登记方可进入;县域内非本小区人员一般不得进入,确有需要的须持所在镇村、社区、单位证明,测量体温正常后登记进入;正在居家隔离的,继续落实“五包一”等隔离责任措施,全家人不得办证;集中隔离人员办理解除隔离手续后,持相关证明到小区办理居住出入证明;无证人员一律不得出入。确因特殊情况,返澄来澄人员没有证明的,要第一时间到所在小区报到,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书面承诺,并到城关镇卫生院体检检查,取得医学检查证明后方可办理小区居住出入证明。
4.婴幼儿要严格落实监护人监管责任。
5.所有小区业主有事办事、无事居家。坚持少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聚餐,每天自测体温,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要主动接受小区业主管委会和物业的检查管理,及时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如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6.各小区要做好进出车辆的排查管理。业主车辆登记后方可出入、其他车辆严禁进入。业主车辆出入,要对车上所有人员核查测温,否则一律不得通行。小区业主出县车辆要提前主动到小区报备。救护车、消防车等特殊车辆说明缘由后及时放行。
7.各小区要做好电梯、楼道、车库、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消杀工作,做到一天两消杀;所有居住人员要自觉做好居家、车辆消毒,阻断病毒传播。
8.各小区要充分发挥临时党支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组织小区内老党员、老干部及业主,成立志愿服务队,排出值班表和任务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9.各小区要推行楼(排)长、单元长责任制。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物业负责,逐楼(排)、单元落实楼(排)长、单元长,登记造册、上报社区并亮牌告知。由楼(排)长、单元长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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