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年8月1日,澄城县卫健局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学习《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会上指出,《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是年11月26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年3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了信用信息管理与使用、信用激励与约束、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市场规范与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社会信用权利与义务同在,人人遵守,人人受益。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社会信用的认知,同时身体力行带动身边的亲戚朋友,扩大感染力,增强人人都要做“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jc/259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