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社会信用水平。年8月1日,澄城县卫健局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学习《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
会上指出,《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是年11月26日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年3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了信用信息管理与使用、信用激励与约束、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市场规范与发展、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社会信用权利与义务同在,人人遵守,人人受益。
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对社会信用的认知,同时身体力行带动身边的亲戚朋友,扩大感染力,增强人人都要做“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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