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严肃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纪律的规定》,强化责任落实,坚守责任担当,压实压紧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从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检察机关管理,从重处理不担当、不尽责、不守规行为,切实做到“严防扩散、严防爆发、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规定发出后,“为万无一失而不能有丝毫懈怠”成为全院干警共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值班值守

1、疫情防控期间,全体干警要按照院上统一安排,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确保办公楼、包联小区和包联帮扶村值班点工作有序、不出差错。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

3、疫情防控期间的突发事件,各内设机构和值班干警要立即核实情况,并按规定和程序及时向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报告要明确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和基本过程、影响范围、已造成的后果、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等关键因素。未完全掌握情况的要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初步情况、处置过程及事态进展。

、严明工作纪律

1、值班值守相关工作记录要详细准确,严禁非本单位干警顶岗值班,严禁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反应迅速、落实有力。

2、严格落实带班值班请假制度。要认真执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应对快,不得迟报虚报、敷衍拖拉。值班领导若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带班的,需提前向检察长请假,并与其他领导协调换班。值班人员因事因病等原因不能值班的,需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并与其他值班人员协调换班,确保值班人员不减少,确保交接班无缝衔接。

三、强化责任落实

1、加强督查检查。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彩锋任组长,党组成员、派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魏军义任副组长,任忠军、程婧、孙羿任成员的督查检查组,对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等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责任追究。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绝不能麻痹大意和侥幸懈怠。对于在疫情防控值班值守中人员不到位、电话不畅通、责任不落实、失职失察、信息上报迟缓、不服从指挥调度安排等情况的干警,由院督查检查组视情节和造成后果予以责任追究。

3、明确奖惩措施。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干警,作为当年各类评先选优和晋升的重要依据,并在年终绩效发放中酌情予以奖励。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擅离职守、迟报瞒报等情形的,对于正式干警视情节和造成后果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各类评先选优资格,并酌情扣发年终绩效;具有以上情形的临聘人员予以辞退。

作者:张娟

责编:陕西法制网郑黎波

值班主任: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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