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位于渭北高原东北部,辖9镇1办个行政村15个社区,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90万亩,总人口37.4万,其中妇女儿童24.65万,人口出生率9.16‰,人口自然增长率3.2‰。截至年10月底,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年),涉及妇女7个领域94项考核指标中,县级承担82项,达标80项,占97.56%;涉及儿童4个领域61项考核指标中,县级承担50项全部达标。
一、两个规划实施情况
(一)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明显改善。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医疗保健设施日趋完善,服务质量大幅提高,疾病预防和各种突发病变事件应急能力得到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妇女卫生保障水平提高。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8.69%,较年提高2.33个百分点;住院分娩率%、妇女常见病检查率97.45%;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宫颈癌患病率9.97/10万,乳腺癌患病率24.73/10万;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73%,其中女性占52%。
二是儿童健康状况逐步改善。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项目,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3.03%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4.6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逐年下降,分别从年的7.50‰、7.22‰下降到年的2.48‰、2.13‰;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出生缺陷发生率由年的61.0/万下降到年的26/万;年婚前医学检查率达8.07%。
三是健康防疫水平不断提升。投资30万元建成标准化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艾滋病母婴阻断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科疾病普查率达到90%以上。实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口终止妊娠”和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票否决”。卡介苗、乙肝、甲肝、流脑疫苗接种率达%、脊髓灰质炎、百白破等疫苗接种率达97%以上。
(二)妇女儿童受教育程度提高。投资3.3亿元的职教中心新校区、投资3.02亿元的城关中学等学校建成投用。年,教育经费投入6.6亿元,硬件软件同步完善,为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教育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一是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年,在园幼儿1.24万人,比年增加人,增长3.5%,其中在园女童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由年的80%提高到94.42%,其中,女童入园率由年的85%上升到99.2%,学前教育规模不断扩大,有效缓解了学龄前儿童入园难的问题。
二是九年义务教育得到普及。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99%以上,小学六年巩固率%,初中三年保留率99.52%,其中女生由年的98.13%上升到%。投入.6万元资助残疾、贫困学生和孤儿,“春蕾计划”帮扶贫困儿童30余人18余万元。率先在全市建成九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生均经费从年的元提高到元。
三是女性接受教育比例上升。监测数据显示,年高中阶段的女生毛入学率达到94.81%,中等职业在校生人,其中女性人;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由年的7年提高到12年。成立家教指导中心1个,开办家长学校个,开展培训3.58万人次。年,女性成人识字率和女性青壮年识字率分别为83%和99%,实现“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1%以内”目标。
(三)妇女劳动与就业权益得到逐步加强。10年来,致力于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基本实现了男女就业平等;社会保障、劳动保护和减少贫困等也达到妇女规划目标的发展要求。
一是女性从业人数和比重不断提高。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劳务对接、创业服务、资金扶持等,广大妇女就业能力不断提升,创业激情不断高涨,就业创业渠道不断拓宽。年,全县就业人员总数达23.06万人,其中女性11.02万人,达到47.79%,超过40%的预期目标;就业人员中城镇单位就业9.51万人,其中女性4.02万人;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从年的47.64%提高到54.78%。
二是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明显增强。年,全县党代表共人,其中女性代表38人;人大代表人,其中女性49人;人大常委35人,其中女性占22.8%;政协委员中的女性占30%,政协常委中的女性占25%。科级领导干部人,其中女性人,占22.03%;9个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5个配备了女干部;26个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15个配备了女干部;6个群团机构领导班子中,4个配备了女干部;10个镇(街道)领导班子中配备了29名女干部(党政正职3人),占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30.85%。
(四)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得到优化。10年来,面向各级干部、主流媒体、社会大众,多渠道、多形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发展原则,动员社会各界关爱、关心妇女儿童健康发展,妇女发展、儿童优先成为社会主流意识。
一是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始终把弘扬生态文明、传播环保理念,作为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绿色家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百余场。城市绿化覆盖率为29.36%,污水处理率为92%,比年有大幅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了%,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7%。
二是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权利公约》和《儿童发展规划》等的宣传,“儿童优先”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厉查处各种非法出版物,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进行健康有益的文化消费。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管,坚决取缔“黑网吧”,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的营业性“网吧”,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三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县镇两级分别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小组,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网络;法院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聘请妇女干部担任陪审员,参与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审理;公安部门建立了家庭暴力报警站,多渠道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司法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反家暴报警中心和妇女维权热线电话,中小学配备了法制副校长,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开展“社会爸爸(妈妈)”、“红凤工程”、“春蕾计划”“事实孤儿”等活动,累计救助儿童人次。
二、存在问题
(一)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水平有待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状况虽然与过去相比有了好转,从政妇女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但是任职层次仍然较低,妇女参政级别越高所占比重越低,存在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群团组织多、综合部门、重要岗位配备少的现象。一些女性干部多年来单位不变、职务不变、岗位不变的状况依然存在,上升空间和通道狭窄的问题不容忽视。女干部整体素质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培养选拔年轻女干部工作仍需加强。
(二)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保障力度还有待加强。一些女性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救常识、技能,在遭受侵害时不懂得采取恰当措施、正当途径保护自己、防止侵害,尤其是在遭受到伤害后,考虑家庭关系和个人声誉不敢报案、不愿报案,在一定程度放纵了犯罪;在家庭纠纷、离婚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妇女权益受到的保护依然不充分。妇女儿童救助工作涉及民政、人社、教育、卫生等10多个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发挥不够,部门之间还存在推诿扯皮或重复救助现象。
(三)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还有待净化。影响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也存在诸多不利因素:部分儿童食品、用品和玩具的合格率低、安全性能差,部分儿童玩具、用品低俗化;部分盗版儿童读物充斥低级趣味;一些电影和电视的暴力场面,致使儿童、青少年的攻击行为明显增多;一些内容不健康的影片使儿童行为问题增多;沉迷于网络聊天、电子游戏和色情网站是妨碍青少年心理行为健康发展的新问题;留守儿童监护与教育、儿童健康素质等都需要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和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hl/2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