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澄城县位于陕西关中平原东北部,拥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近年来,该县庄头镇段家河村,冯原镇居安村,王庄镇柳泉村、刘家洼村先后发现了古墓葬,出土了大量的青铜器。其中,刘家洼村古墓群出土了一大批车马器、礼乐器等,被评选为“中国年考古十大发现”。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些古墓葬。对此,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打击盗掘古墓葬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近三年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盗掘古墓葬案件30件61人,其中以王某红、李某亮为首的8人先后多次在刘家洼村盗掘古墓葬十余座,盗得春秋战国时期青铜器文物40余件,价值万余元。

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此类案件具有犯罪分子普遍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对盗掘古墓葬应负的法律后果了解少;盗墓分子呈团伙化;作案手段及工具专业化程度高,在作案时破坏性强,文物保护难度大等特点。同时,文物市场管理缺乏力度、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等也是盗掘古墓葬案件多发的原因。据该院干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年颁布至今,经五次修正,已日益完善,但大多数群众对其知之甚少,既认识不到文物的重要性,也不能自觉保护文物、及时检举揭发盗掘文物犯罪。

该院干警还在办案中发现,古墓葬所在地的群众对盗掘行为危害性认识不足,有的为了蝇头小利,为盗掘者提供食宿和交通工具,甚至帮助盗掘者寻找古墓葬,客观上为此类犯罪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针对总结和发现的问题,今年以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力度,多措并举打击盗掘古墓葬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该院针对大多数犯罪分子系初犯、法律意识淡薄等情况,不断加强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群众及文物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文物保护法、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保护文物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群众遵纪守法。

加强文物市场管理。该院针对被盗掘的出土文物在市场上进行非法贩卖的情况,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辖区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切断文物非法销赃渠道。

加强群防群治。该院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建立健全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物保护网络,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对检举揭发盗掘古墓葬犯罪的个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保护文物的积极性。同时,该院不断加大打击和惩处力度,对组织盗掘古墓葬的主犯以及盗掘的古墓葬被鉴定具有重大历史、科学、文化价值的犯罪分子,做到快捕、快诉、快判,持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国家文物不遭受破坏。

(程婧)

作者/来源:陕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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