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就五起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侦查人员代表、值班律师、部分社会组织代表等参加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五起案件的基本案情,从涉案事实、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环节,详细阐述了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该院认为,五名拟不起诉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未造成其他危害公共交通安全情形,且五名拟不起诉人也分别在会上宣读悔过书,真诚悔罪,表示为自己的违法行为而后悔,从今以后遵纪守法、踏实做人,同时以身说法,向身边更多的人做普法宣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参会代表在认真听取案件情况、了解拟被不起诉人认罪悔罪态度后逐一发表了意见。大家一致认为,听证的五起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落实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意检察机关做出的不起诉决定。醉酒驾驶机动车,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犯罪行为。检察官再次提醒: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关爱家人,关爱自己!(通讯员:卫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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