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意见》精神,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与民政部门紧密配合,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让每一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其他儿童一样,健康快乐成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澄城县户籍、年龄未满18周岁,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经过申请、查验、确认等程序,后由民政部门通过“一卡通”兑付系统核对补助汇总表详细信息,由支付中心确认无误后进行资金发放。澄城县年1-5月累计涉及扶助对象39人,总金额为元。为确保资金安全有序、规范运行,目前该资金已通过“一卡通”账户发放到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澄城县财政局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切实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健康成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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