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拟命名表彰名单公示
根据《陕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对拟命名表彰的陕西省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8月10日至8月14日。
公示期间,对拟命名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陕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
电子邮件:sxyou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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