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伟)8月9日,记者从省乡村振兴局获悉: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近日印发通知,我省确定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已经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已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
陕西省确定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共有11个,具体为:略阳县、镇巴县、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白河县、山阳县、柞水县、镇安县、丹凤县、商南县。我省确定的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共有15个,具体为:周至县、麟游县、淳化县、铜川市耀州区、澄城县、延川县、延长县、清涧县、子洲县、佳县、宁强县、西乡县、洋县、旬阳县、洛南县。
省上要求,已经确定的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按照《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政策倾斜,加强监测评估,集中支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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