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各县(市、区)疫情现状,现就全省各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作如下调整:

低风险地区

将西安市未央区、阎良区、周至县、西咸新区,宝鸡市渭滨区、扶风县、岐山县,武功县、三原县,铜川市王益区,渭南市临渭区、澄城县,延川县,定边县,汉中市汉台区、镇巴县,白河县,洛南县调整为低风险地区。调整后,全省低风险地区共个县(市、区)。

中风险地区

调整后,全省中风险地区分别是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雁塔区、西安高新区、西安国际港务区,富平县,洋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紫阳县等12个县(市、区)。

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分区分级防控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结合辖区疫情风险等级,落实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各县(市、区)要对辖区乡镇疫情风险等级进行判定,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

(三)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每5天调整一次。

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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