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渭南技师学院原党委书记薛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薛楠利用担任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渭南市政府秘书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干部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华商报记者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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