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现将查处的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通报如下:
1.澄城县城关街道办城内村党总支委员孙玉民涉黑涉恶问题。年3月4日,孙玉民与本村民李某侠发生争执,对其进行殴打,致李某侠头部轻伤;年11月1日,孙玉民以围墙过界占地为由,联系铲车将县实验学校已砌的围墙强行推倒;年9月18日,孙玉民在明知孙某龙和杜某、李某涛等人为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资金、住处,逃避打击。年5月20日,澄城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判处孙玉民有期徒刑一年。孙玉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澄城县职业教育中心职工路龙丹涉黑涉恶问题。年9月18日,路龙丹因孙某龙对其父进行殴打怀恨在心,纠集路某龙、路某飞等人持刀殴打孙某龙等人,经澄城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路某龙重伤二级、路龙丹轻伤一级。年6月1日,澄城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对路龙丹刑事拘留。年8月28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路龙丹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路龙丹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2起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重点,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澄城县纪委监委)
来源:渭南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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