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矿产资源丰富,在我们生活和工业生产中,离不开各类矿产。很多矿产资源都深埋于地下,需要工人下到矿井中开采。矿井中地理环境复杂,各种危险因素众多,在一些生产管理不规范的煤矿、铁矿中,矿难时有发生。

在矿难发生时,部分不法矿主怕事情闹大影响自身利益,通常采取私了的方式来解决,私下赔偿遇难者亲属一部分钱财,希望能破财消灾、息事宁人。

有些穷凶极恶的歹徒,正是看准了这一点,竟然用谋害他人性命的方法伪造矿难,来骗取赔偿,真是罪大恶极、泯灭人性。

年4月12日,山西省临汾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并处决了六名通过杀害工友来骗取赔偿的犯罪分子。他们分别是:

彭万军,年12月25日生于陕西省宁强县,小学文化;

郭德靖,年1月23日生于陕西省宁强县,初中文化;

王洪林,年7月5日生于陕西省宁强县,初中文化;

张元美,年1月15日生于陕西省宁强县,小学文化;

白元贵,年4月15日生于陕西省宁强县,小学文化;

刘学军,年4月10日生于陕西省略阳县,小学文化。

以上6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从年初至年11月,通过分工协作,以杀害工友、伪造矿难并骗取赔偿金的方式,在8年时间里疯狂作案12起,残忍杀害11名工友,共骗取赔偿金万元。在被他们残害的工友中,仅有1人侥幸生还。他们所犯罪行如下:

(1)年4月上旬,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将35岁的肖某某带到山西省汾西县团柏乡李家坡村郭金虎经营的煤矿务工。在井下作业时,郭德靖欲引爆炸药炸死肖某某,没有成功。

4月12日,郭德靖、张元美与肖某某在井下作业时,郭德靖用镐把猛击肖某某头部数下,又与张元美用石块击打肖某某头部致其受伤昏迷,事后他们向矿上报告发生事故。

矿方安排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三人用三医院抢救。途中三人见肖某某仍有呼吸,便用棉被将肖某某捂死。随后,张元美冒充肖某某的弟弟,与郭德靖、王洪林一起骗取矿方赔偿金17万元。

(2)年9月上旬,彭万军、王洪林、张元美将王某甲骗至山西省交口县张家川村铁矿,让王某甲以白元贵哥哥白元强的身份干活。9月14日晚,彭万军、王洪林把同在井下作业的王某甲用铁锤砸昏,再用采矿的炸药把他炸死,然后向矿方谎称发生事故。

白元贵的妻子郭春芳将白元强的身份证明传真给白元贵,事后由白元贵和郭德靖冒充王某甲的亲属骗取矿方赔偿9.2万元。

(3)年11月中旬,彭万军、王洪林将31岁的殷某某骗至山西省汾阳市杨家庄镇高家庄村龙和接替井副井,让殷某某冒用彭万年弟弟付万利的身份务工。

11月29日彭万军、王洪林在矿井中将殷某某用斧头、石块砸死,然后二人冒充殷某某亲属骗取赔偿22万元。

(4)年9月初,白元贵、刘学军将33岁的宋某某骗至陕西省铜川市印台区王石凹办事处李家塔社区宏业煤矿,让宋某某冒用彭万军弟弟付万利的身份务工。

9月8日晚,白元贵、刘学军用铁锤、石块将宋某某击打致死。彭万军让其父亲付彩选冒充死者亲属骗取矿方赔偿32万元。

(5)年11月,王洪林、张元美将35岁的白某某带到陕西省渭南市澄城县尧头镇陶瓷厂矿,让白某某冒用彭万军弟弟付万利的身份务工。二人在井下用斧头、木棒、煤块击打白某某头部致其死亡。彭万军、郭德靖、付彩选冒充白某某亲属领取赔偿金32万元。

(6)年10月初,彭万军、王洪林将22岁的王某乙骗至陕西省韩城市桑树坪镇杨家岭兴盛煤矿务工,还是让王某乙冒用彭万军弟弟付万利的身份。10月9日二人在矿井中将王某乙用铁锤击打致死,向矿方索赔30万元。

(7)年5月上旬,郭德靖、王洪林将22岁的姚某某带到陕西省白水县城关镇上河村上河煤矿,让姚某某冒用郭德靖弟弟郭勇的身份务工。5月19日,郭德靖、王洪林在井下用镐把、煤块猛击姚某某头部致其死亡。郭德靖与其父亲郭久军冒充姚某某亲属骗取赔偿金37万元。

(8)年6月,白元贵、刘学军将魏某某骗至陕西省白水县杜康镇冯家河村烽源煤业公司副井务工。6月底,白元贵、刘学军在井下用石块猛击魏某某头部致其死亡。事后彭万军、白元贵、付彩选骗取赔偿42万元。

(9)年11月,张元美、侯建峰将38岁的蒲某某带到山西省浮山县东张乡柳曲村北沟内一铁矿,于11月30日将其杀害,骗得赔偿45万元。

(10)年1月2日,张元美、侯建峰如法炮制在山西省襄汾县一矿业公司井下用矿石猛击23岁的韩某某头部,致其受伤。医院抢救后得以生还。韩某某是这一连串案件中唯一的幸存者。

(11)年10月20日,王洪林、张元美又在山西省襄汾县一矿中将41岁的吕某某杀死,并伙同付彩选、刘学军骗得赔偿款62万元。

(12)年上半年,彭万军、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又合谋将34岁的陈某某骗至山西省浮山县东张乡鑫亿铁矿务工。同年11月12日,王洪林、张元美在井下将陈某某杀死。

这次作案,使这个犯罪团伙终于露出了马脚,最终被警方抓获,使他们的罪恶大白于天下。

在他们杀死陈某某后准备索要“赔偿”时,矿方工作人员发现死者“家属”的举动不太正常。他们在处理事故时并没有表现出伤心的样子,而是情绪平静地与矿方商谈赔偿事宜,其间只有一人心不在焉地瞟了一眼尸体。

矿方人员感觉这里面恐怕有问题,他们暗自留意死者“家属”的一举一动,并偷偷地录下了几名“家属”与工友独处时谈话的录音。经懂得他们方言的老乡翻译,他们谈话中有这样几句:“这个事情不能再干了”“到底能给多少钱”。矿方感觉十分可疑,他们赶紧向警方报案。

至此,这帮罪恶滔天的歹徒,终于被绳之于法。

这个犯罪团伙寻找目标时,一般会选择家庭极度贫困的农民工,因为这样的人为了省钱很少回家,与家人联系较少,他们作案后不易被察觉。还有,他们选择的一般都是老乡,一方面是在“亲属”索赔时,不会因为口音的差别而引起怀疑。再就是老乡相互之间比较信任,彼此不会有太多戒备心理,方便他们作案。

这伙歹徒在“索赔”成功后,便把死者遗体火化,被害人骨灰竟被他们随意丢弃,致使后来遇害者家属想要带回死者骨灰时,竟然无从查找。他们这伙人可真是丧尽天良!

由于这伙罪犯作案时间跨度大,又涉及多个不同地点,案件调查十分困难。经过数年的调查和审理,山西省临汾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万军、郭德靖、王洪林、张元美、白元贵、刘学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六名罪犯不服提起上诉。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判处该六名罪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年4月12日,这六名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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