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不当接触》(以下简称“三个规定”)的有关工作要求,防止领导干部以及检察干警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依法维护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和良好形象,我院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干警行为。要求全体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对照“三个规定”要求,自律自警,全面准确填报“三个规定”有关内容。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强化专项教育,落实制度要求。通过全干会、党组会等形式,继续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认真领会精神,深化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以及不如实填报须承担
的责任等,明确执行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既是“紧箍咒”,又是“防护衣”。
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如实记录。通过持续集中学习,消除“不愿填报”的认识错误,破解“不会填报”的情绪难题,祛除“不敢填报”的思想顾虑,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填报重大事项记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检验。
加强内部监督,守住纪律红线。按时督促各部门干警全面如实填报重大事项记录,及时汇总填报信息,报主管领导以及检察长签批后上报市检察院。与此同时,针对瞒报、漏报等情况,按照院党组工作要求及时介入,详细了解事件经过,属于本院管辖的,由本院办理;属于纪委监委管辖的,移送同级纪委监委。
年1-3月份,本院全员参与网络重大事项填报,共填报6件,主动过问0件,其中院领导填报3件,部门负责人填报2件,干警填报1件。年1-3月份,全院干警没有出现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也没有出现因违反“三个规定”受到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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