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城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网络安全法》、《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及中央和省委印发的意识形态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署了《党员干部网络发表言论承诺书》。澄城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在《承诺书》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庄严承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坚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讲好检察故事,坚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坚持网络道德意识,坚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的上网行为。《党员干部网络发表言论承诺书》的签署,倡导了澄城县人民检察院科学建网、文明上网、依法治网,发挥了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时刻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树立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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