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澄城县制定出台“二十条”,动员最强力量、采取最严举措,全力以赴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有序管控车辆流动
1.实施入澄交通道路有序管控。落实“一断三不断”政策,严格韦庄、西社、洞子崖、醍醐四个火车站来澄人员管控,保留澄大、澄合、澄白、澄黄、澄蒲、西禹高速口、澄韦一级公路原畔七个联合检查站,严管周边支线道路,保持主干道路畅通。
2.实行货运车辆绿色通行,经测温消毒、有效登记后快速放行。防疫物资车辆严格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3.悬挂湖北省牌照(鄂牌)、浙江温州牌照(浙C)、河南南阳牌照(豫R)等重点疫区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入澄。
4.载人车辆除悬挂陕A、陕E牌照外,其他牌照车辆一律不准入澄。悬挂陕A、陕E牌照载人车辆,需持澄城本地户籍或澄城本地工作证明,并持有镇街、单位开具的事由证明,经联合检查站核实、测温、登记后,方可出入。
5.县域内所有车辆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卫生防疫、物资调运、应急救援指挥、防疫公务、市政工程等特种车辆外,其它无事由证明的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有序管控人员流动
6.所有来澄、返澄人员必须集中隔离(新纪元、丰圆)或居家隔离14天。
7.各用人单位必须落实各自返澄返岗人员隔离主体责任。澄城籍返乡人员由各镇街负责落实居家隔离。
8.继续执行居家三天一人次两小时出入购物制度,需上班人员凭单位工作证明出入。
9.继续执行村庄一出口二十四小时值守制度,民生物资村上集中采购,红事停办、白事简办;严禁扎堆谝闲、私自聚餐、聚众打牌等聚集行为。
10.从严落实来澄返澄人员镇街、企业排查“日报告”制度。
11.加强超市、药店、快递等民生保障类商业经营场所和人员的防疫监管,其他未达到疫情防控标准的非民生保障类商业场所暂停营业。
12.实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做好单位内部、包联小区的值守登记、出入测温、隔离留观、食堂管理、日常消毒消杀等工作。
统筹经济社会发展
13.要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复产复工,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线上经营、网上办公。
14.建立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审批制度,分类分层次推进民生类、医疗类、产业类、基础设施类企业(项目)复工复产。逐行业、逐领域明确各类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审批主管部门及审核程序,并及时通告全县。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复工复产。
15.实行最严格的企业(项目)疫情防控管理措施,落实企业(项目)“五个一”防控机制(一套防控方案,一个防控专班,一个防控检查点,一名安全管理员,一名驻企监督员)。
16.不误农时开展春耕生产,继续做好村庄严管,因地制宜,完善农业生产出入管理制度,落实个人防控措施,提倡农资集中代购,组织群众有序开展春耕生产。
17.抓紧抓实抓细脱贫攻坚,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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