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中共晋城市委批准,晋城市纪委监委对晋城市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旭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由他人支付本人应当支付的费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纵容家人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资质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旭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交织的腐败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旭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旭简历
王旭,男,汉族,年9月生,山西省阳城县人,大专学历,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
年8月至年8月,晋城市建筑工程公司工作;
年8月至年9月,晋城市城乡建设局施工科科员;
年9月至年1月,晋城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副主任;
年1月至年6月,晋城市建设委员会建筑业管理科科长;
年6月至年11月,晋城市建设局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
年11月至年12月,晋城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年12月至年11月,晋城市建设局副调研员;
年11月至年10月,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年10月至年7月,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年7月至年1月,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年1月免职,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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