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年4月25日),北京城
天还没亮,大明皇宫却到处火光冲天。
皇帝朱由检在寿皇亭前,最后一次回望他的江山,哀声长叹,徘徊不语。
身边陪着的,只有他亲自任命提督京营的老太监王承恩。
原本,皇帝是准备御驾亲征,踏平李自成这可恶的贼子。
然而大军还没有整肃完毕,就收到了内城失陷的消息。
皇帝派人在前殿鸣钟召集百官,却没有一个人前来。
崇祯帝朱由检内心满是悲哀愤恨,无奈叹息:
“诸臣误朕也,国君死社稷,二百七十七年之天下,一旦弃之,皆为奸臣所误,以至于此。”
在这之前,陷入绝望的崇祯帝,已经派人把3个皇子悄悄送出宫,逼迫周皇后、张皇后自尽,又亲手砍杀多名妃嫔,还有自己的女儿。
最后,堂堂的大明朝皇帝,悄无声息地吊死在了一棵歪脖子树上,实在是凄惶无比。
京城陷落,崇祯帝身死,也昭示着大明王朝的灭亡。
虽然后来又有南明小朝廷,但那连割据政权都已经算不上了。
明朝灭亡的原因
很多人都认为,明朝灭亡的直接原因,是农民起义军领袖闯王李自成,还有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的后金,以及让明朝陷入严重内耗的东林党。
根据崇祯皇帝的临终遗言来看,他应该是支持后一种说法的,一句“诸臣误朕”足以说明。
而说到明末农民起义,其实李自成只能算是后起之秀,而且是之一。
早在天启七年(年)七月,陕西关中地区就爆发了一场规模浩大的农民起义。
这次农民起义的头领叫王二,因此被称作王二起义。
天启年间,陕北和渭北连年发生灾荒,久旱不雨,草木枯焦,很多农民颗粒无收。
但远在北京的皇帝和朝廷大臣们,不但没有减免赋税,组织救灾,反而不断加派苛捐杂税,并严令地方官吏催缴赋税。
如此天灾人祸并行,一时间,无数当地农民被迫外逃,或是投亲,或是到外地乞讨。
当这种情况不断加剧之后,走投无路的饥民终于开始了反抗,以求活命。
以白水县农民王二、种光道等人为首,数百灾民插旗起义,揭开了明末农民起义的序幕。
在首战攻克澄城县城,开仓济民之后,王二起义军迅速壮大,发展成了燎原之势。
崇祯元年(年),陕北府谷县农民王嘉胤集结一群饥民造反,与王二汇合,起义军人数达到五六千人之多。
而在陕西其他地方,王左挂,王虎,黑煞神,王和尚,王大梁,周大旺等都举起了义旗。
如此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明王朝的地方官府已经无力镇压,很多官军甚至加入了起义军。
“山西巡抚耿如杞勤王兵哗而西,延绥总兵吴自勉、甘肃巡抚梅之焕勤王兵亦溃,与众盗合”。——《明史》
直到崇祯二年(),杨鹤被任命为三边总督,率领朝廷大军围剿农民起义军。
随后,王二兵败遇害,但余部继续反抗,而且战斗越来越激烈。
杨鹤启用洪承畴等人领兵,收降了一部分起义军,又隐瞒了起义军首领王嘉胤继续攻占多个县城的消息,让朝廷误以为事态已经平息。
然而实际上,投降的起义军小头领们得到了杨鹤的免死文书,并没有安定下来,而是继续烧杀抢掠,当地官府眼睁睁看着却不能干预;
另一边,王嘉胤率领的起义军还在不断壮大。
于是,明末的这一场祸乱非但没有平息,反而在看似平静的表面下愈演愈烈。
崇祯四年,王嘉胤的队伍已经发展到三万多人,转战于陕西、山西、甘肃等地,声势浩大,连兵部尚书洪承畴率领的明军主力都曾被他击败。
可惜,王嘉胤没有死在战场上,却被假意投靠自己的妻弟张立位和同族兄弟王国忠杀死。
王嘉胤死后,起义军拥立王自用为新的首领,号称“三十六营盟主”。
王自用死后,起义军“三十六营”的同盟宣告解散,开始进入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等人的时代。
辽事
或许有人会问,在王二起义刚刚爆发的时候,农民起义军的规模并不是很大,又没有经过严格的军事训练,战斗力应该不会很高,怎么就没有被官军镇压呢?
其实很简单,到了明朝末年,各地的卫所兵已经形同虚设,战斗力与农民没什么差别。
实质上,在很多的卫所,军官成了地主,士兵则化身农奴,为军官耕种田地。
而且,这些卫所兵比农民更惨,从入了军籍那天起,他们就只能世世代代钉在卫所。
这样的军队,哪还有战斗力可言?
而真正有战斗力的军队,只有边军。
其中战斗力最强的,当然是辽东的边军。
王二起义爆发的时候,袁崇焕刚刚指挥辽东边军击退皇太极后金的入侵,取得“宁锦大捷”的胜利。
与战斗力爆表的八旗兵相比,陕北的农民起义军不过是“癣疥之疾”。
自从“萨尔浒之战”过后,后金就成了威胁京师的心腹大患,自然不可能因为小小的农民起义,就调辽东的精兵去平陕北的叛乱。
为了巩固辽东的边防,从万历到天启再到崇祯,不但掏空了大明的国库,还要不断加征“辽饷”。
而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大明的辽东战局却并没有稳固下来,反而让后金的实力不断壮大。
最终,辽东与陕北,八旗与流寇,共同敲响了大明的丧钟。
但导致明朝灭亡的更深层次原因,则是农民身份地位的不断下降。
为什么呢?
农民的地位
我们知道,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中国都是农耕为主的国家,小农经济长期占据着主导地位。
农业、农村、农民,在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因此,重农抑商成了几千年来封建社会的一项基本国策。
在士、农、工、商四民中,农民仅排在士人之后,位居第二,地位是相当的高。
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社会,让所有人吃饱肚子这样看似简单的要求,实际上难度系数非常高,直到解放前也没有做到。
和平年代,“民以食为天”;战争年代,“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只有足够多的农民,才能耕种足够多的土地,产出足够多的粮食,养活足够多的人。
古代士人有耕读传家的传统,朝廷招募军队也更青睐勤奋朴实的农民,同时农民还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
农民的生活水平高了,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就会更好。
明末农民的处境
封建社会中,从事农业劳作的人主要分为三类:自耕农、佃农、雇农。
自耕农,就是拥有属于自己的少量土地,不受地主的剥削仅负担朝廷赋税和的这部分农民;佃农,没有土地,但自有一定的劳动工具、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的家庭经济;雇农,长工、月工、零工等,他们没有或只有极少量的土地,主要靠出卖劳动力生活。
自耕农是农民的主体,也是相对生活比较宽裕的农民。正常情况下,一部分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积攒财富,购买更多的土地,转变为小地主。
但是在明朝中后期,连自耕农的处境也越来越差。
受“小冰河期”的影响,很多地方粮食大面积减产。比如原本一年可以种三造水稻的海南地区,因为气候变冷在明末只能种两造,这已经算非常好的。
至于产量,在富庶的江南地区,一亩上好的水田,产量也不过3石左右。1石大概斤,3石就是斤。
也就是说,明末一亩地水稻的产量最高不到斤。
自耕农拥有的土地,大多在5亩地到20亩地之间,江南最好的自耕农,一年产量的极限为斤稻谷。
而他们要承担的赋税是多少呢?
以海南临高县为例,明末临高人口约2万5千人,需要缴纳的秋粮赋税正额大约石,还有辽饷多两银子。
更严重的是,明朝很多地方官府实行的是包税制度。
上面只问每个县的总赋税,至于每个人交多少税是不管的。
多收的部分,理所当然地就入了包税人与贪官污吏的私账。
而拥有全县一多半土地的地主官绅,有各种减免税赋的门道。实际上朝廷的赋税和加征的辽饷,大多数都被摊派到了广大的自耕农和小地主身上,这是多么沉重的负担!
而且,征收赋税的时候还有损耗,比如一石米要多收几斗,至于多多少,全靠包税人的良心。
自耕农收入本来就极不稳定,稍有天灾人祸就容易导致破产,遭遇明末如此重的赋税,自然难以承受。
为了生存下去,很多不得不将手里的土地低价出售,或挂靠在地主的名下。
如果遇上穷凶极恶的地主士绅与官府勾结,还会出现把地卖了,依旧要承担赋税的情况。
也就是说,农民失去了土地,可是那些土地应纳的税赋依旧算在失地农民的头上。
由于承担不了这样沉重的赋税,一部分自耕农沦为佃农,还有一部分被迫弃地逃亡。
这样一来,原本占据主体的拥有土地的自耕农在明末成了少数,大部分农民都成了佃户。
从沦为佃户,下降的不只是农民的生活水平,还有身份地位。
在明朝洪武年间朱元璋曾规定,佃户在见到地主的时候无论年纪大小,都要向地主行长辈之礼。这样一来,虽然佃户与地主之间并不存在人身依附的关系,但在地主面前已经是低人一等了。
而且,相比于自耕农,佃户承受风险的能力更低,承担的压力却更重。
前面说过,即便是富庶的江南地区,一亩地的收成最多也不过三石,少的可能才一石左右。
而地主们向佃户索要的地租,最高的达到了一亩一石二三斗,少的也有八九斗之多,而且不论丰欠。
佃户们经常辛苦劳作一年却什么也没有剩下,甚至连糊口都做不到。
于是,很多人不得不向地主借债,有时候是收成不好饿肚子,有时候是生病,有时候是给孩子成亲。总之,以他们微薄的收入,只有风调雨顺的年份才能过上稍微好一些的生活。
而向地主借债,往往会使佃户滑落到更深的深渊,“大斗进小斗出”是地主们的惯用伎俩。
比如,有佃农过不下去了找地主借粮,本来1斗米是10升,但地主偏偏用小斗,实际上只给9升;秋收过后佃农来还账,地主又换上大斗,10升米才够装满一斗。当然,收租的时候也是这样。
地主如此卑劣的行径,使得佃户们本就十分拮据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
一旦借了地主老财的钱粮,卖儿卖女也还不完了。
交易粮食的米斛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拥有土地的自耕农是农民群体中生产积极性最高的;佃农为了交完地租还能有一口饭吃,生产积极性也较高;而雇农,也就是地主家的长工、短工、零工等,他们与产量不挂钩,只是单纯地依靠劳动力吃饭,自然没有多少积极性。
随着明末土地兼并的不断加剧,自耕农群体不断萎缩,实质上已经动摇了农耕社会的基石。
所以说,农民的地位不断下降,才是明朝灭亡的更深层次原因
当农民的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好好地活着都已经成为一种奢求,不满的情绪不断积聚。
当陕北遭遇连年干旱之后,终于引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并迅速形成燎原之势,最终由李自成的大顺军完成了致命一击,将大明王朝埋葬在历史的尘埃里。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hl/3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