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澄城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云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廉文山、武建民、刘福民、李真及委员共29人参加会议。
会议进行了八项议程:1.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稿);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报告履职;4.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5.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6.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7.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8.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草案)及其他事项的报告。
会议对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相关承办部门、县人民法院关于《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城乡居民和职工医疗保障(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澄城县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澄城县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的决定。
党俊平、陈耿民、问针俊、段锋军、刘耿、王伟峰、周宏、张洪刚、刘涛、李鹏飞10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履职情况。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县长任永前,副县长刘一,县人民法院院长周三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问针俊,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李少伟,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耀伟,各镇人大主席、城关街道人大联络处主任,部分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县发改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医疗保障局、城市管理执法局、经开区、供销联社、市生态环境局澄城分局、气象局、省水务集团澄城县供水有限公司、城关街道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列席了会议。
来源:澄城县融媒体中心韩潇
作者/来源:陕西网渭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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